陈庆军原创丨鸿沟
鸿沟 文/陈庆军 70年代末,家里在盖房子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在我10岁的心灵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40多年来仍记忆犹新,挥之不去。 祖父去世时父亲尚小,父亲、母亲的姊妹兄弟较多,父母结婚时没有自己的房子,一直居住在外婆两间陈年旧屋里。随着姐姐哥哥逐渐成年,不盖房子实在不行了,父母省吃俭用积攒下几百元钱终于可以盖房子,找亲戚、找朋友将地基打成,在打墙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后边的邻居不知什么原因,在我家房屋后墙紧挨地基处挖了一米见深、七八十公分宽、十几米长的一条鸿沟。那时农村盖房子不用水泥和钢筋,地基是河滩里的石头垒砌,墙体是黏土夯实的土墙。这样一来,后墙和地基就可能裂缝,如遇雨天积水,后墙随时就可能坍塌,出于无奈,房子停盖,家里阴云密布,父母愁眉苦脸,不知如何是好。 父亲不是本地人,属外来户,邻居门户大,族人多,父母胆小怕事,在唉声叹气中找到生产队长说和,最终结果是我们自己想办法把这一条横亘在后墙的鸿沟填平,对方不再阻挡。父母千谢万谢,终于舒展了眉头。利用星期天父母、姐姐、哥哥全家出动用架子车到河滩拉碎石砾,两天时间就填平了这个鸿沟,房子也顺利建成。在一次吃饭闲聊时,说到当时在生产队调解时,父亲提出邻居那样做不对,但队长说“人家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挖土,已经挖过了,你能怎么办?只要以后盖房子不再阻挡,你们想办法把沟填平就行了,要不你们去法庭打官司去!”此时我才知道,还有专门的法院、法庭可以解决这样的问题,当时就梦想如果自己长大了能到法院工作,能帮助老百姓解决纠纷该有多好啊! 年高中毕业,参加高考阴差阳错被第三志愿录取到洛阳师专,毕业后当了一名高中数学教师,当法官的初心破灭了。年全省法院招录公务员,三门峡地区招录30人,我以优异成绩考入全市第13名,经过面试、体检,各项成绩不错,离当法官咫尺之遥,最后却以身高不够1.72米被无情淘汰,不怨天,不怨地,只怨身高不够,这是硬条件,法官也许就应当身材高大,才能彰显威严吧!心想这一辈子个子也不会再长了,与法官无缘。机会说来就来,年全省法院又招考,此时男性身高要求1.68米,倔强的我于是又报考,笔试、面试、体检一路顺风顺水被招录到卢氏法院。 满腔热情投入到法院轰轰烈烈的审判事业中,25年来没有干出惊天动地的业绩,却实实在在解决了不少纠纷,判处了不少犯罪分子的刑罚,真切体会到当法官真不容易。法官的工作远不是想象中的高大上,穿法袍,敲法槌,庄严的服装,严肃的气氛,威严的法庭都是外在的,生活中的法官与电视剧《大法官》相差甚远。判决不离婚抱你腿,将孩子送你办公室丢下就走,你又当“爹”又当“娘”,有些当事人甚至谩骂、威胁……如此种种,都是家常便饭,小菜一碟,干过基层法院的法官都经历过。每每遇到这种情况,我就会想起40年前自家房后的那条鸿沟以及父母脸上的阴云,所以我时刻以自己的遭遇为例,常常站到当事人的立场去思考问题,他们为什么会这样?自己的工作还有哪些做得不到位?当事人来法院的目的是什么?仔细想一想,群众到法院打官司实属万不得已,一个案件对法官而言就是千分之一或者几千分之一,小到可以忽略不计,而对一个家庭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最重要的事,一辈子也许就此一件,他对法院的期待是多么地强烈,他对公平正义的渴求就像连雨天急需见到阳光!正因为有些当事人对法律的一知半解以及对权利的传统认知,在打官司时对法官抱有不合理的期待,一旦不能满足他的期待,站在他自身立场之上的情绪化宣泄亦属正常了。因此审慎公正地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就会时刻在我脑海浮现。 年,我办理的一起武某起诉卢氏县某中学健康权纠纷一案,是我法官生涯中刻骨铭心记忆的案件。年,年仅13岁的武某在八年级上学期间,因生理假期在未征得上课教师贾某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开教室,回到教室时遭到贾某某带有侮辱性的言语刺激,双方发生矛盾,武某对该教师产生怨恨之心,之后又与门岗值班教师郭某某发生口角,开始厌学,逐渐发展到失学,随后武某精神出现异常,多次外出看病而不能治愈。其母亲认为女儿正值豆蔻年华,遭此变故纯属教师的辱骂所致,为此多次赴省进京,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遂在国家“两会”和重大敏感节点到北京,卢氏县某中学为接访花费巨大,致使该案成为一个信访老案。年,武某已年满19岁,但病情愈发严重,诊断为精神分裂,生活不能自理,之后被引导到法院,起诉要求卢氏县某中学赔偿损失万余元。这个案件表面上看并不复杂,但解决起来非常棘手。由于时过境迁,武某的精神分裂与教师的辱骂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已无从认定,其伤残等级亦未进行鉴定,治疗费用的证据也收集不全,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从法律层面讲只能驳回诉求,将这个烫手山芋推出法院或者矛盾上交亦未尝不可,但一想到武某母亲痛哭流涕的诉说,祥林嫂一样唠唠叨叨喋喋不休,7年来女儿的故事可能重复过几百遍,父亲呆若无望的眼神,以及武某从一个清秀可爱的姑娘到现在因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导致形象惨不忍睹的现状,我的心实在不能平静,武某的后半生怎么办?难道仅仅从证据和程序上来解决此案就能心安理得吗?几个夜晚,我彻夜难眠,法官的职责究竟是什么?武某父母祈求的公正怎么实现?这个问题我要重新思考。 武某母亲在案发时未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导致案件失去鉴定条件固然有错,但教师贾某某在全班同学面前简单粗暴的责骂以及门岗教师郭某某的辱骂难道不是引发该案的一个诱因吗?武某年少,心理脆弱,遇此情况没能及时告知父母,父母、教师也未能有效心理疏导,长期压抑,加上自身特殊体质,最终精神分裂,武某的情况可能是一个特例,但一个花季少女就此枯萎的客观事实也不能视而不见。于是我多次调查走访了解,对案件的来龙去脉有了一个清晰的认知,组织双方多次调解,千言万语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卢氏县某中学一次性补偿武某各项损失52万元,案件化解,双方握手言和,一个7年老案解决了,但我却始终高兴不起来,这是一个没有胜诉方的案件,金钱暂时修复了双方之间的鸿沟,但武某思想的鸿沟却无法填平,我不知道她是否还有思想,或许混乱的思维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变得有序而成为一个正常人。 这个案件的调解,使我深深地认识到,一个法官法律知识精通只是一个必要条件,仅仅依照法律来处理纠纷还远远不够,来法院起诉的案件不都是非黑即白是非分明法律适用清晰明确的,很多案件的事实难以查清,既不能证真,也不能证伪,法律适用也处于模糊边缘,如果都从程序上处理,矛盾不能实质解决,法院定纷止争的功能将会削弱。封建社会在县衙二堂审理民事案件的地方,县太爷对面悬挂的匾额上书写“天理、国法、人情”就是时刻提醒,裁判纠纷需要三者结合,对今天的法官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现在想来,40年前生产队长在处理我家纠纷时说的话虽然简单粗暴,甚至有点不讲道理,但在那样的情况下,一方急需盖房,房墙时刻处于危险状态,一方一时半会难以讲清道理,武断的调解也许是一个最明智的选择,虽然牺牲了一方拉石料填鸿沟小的利益,却赢得了房子顺利建成这样大的利益,他实际上是在天理、国法、人情中找到了一个平衡点。 25年来,在大量鸡毛蒜皮婆婆妈妈的纠纷中锤炼了自己,也成长了自己。如今年过半百,鬓已星星,投资了半脑壳子头发,回收了半柜子红本本,其中一个还是二等功,无比欣慰!无论岁月的钟摆如何周而复始,入世的初心不变,在以后的岁月中慢慢沉淀,做最好的自己。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到每一个当事人身上,使他们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这就是我睡梦中看到最美丽的风景。 陈庆军,男,卢氏五里川人,现任卢氏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doukoua.com/dkzy/11313.html
- 上一篇文章: 雍正晚年最宠爱的女人,两人相差37岁,雍
- 下一篇文章: 陈情令番外蓝曦臣心入凡尘,自省求欲